阿城「中国当代作家,非哈尔滨市阿城区」在「爱情与化学」中说:

《爱情与化学》

这个题目换成“化学与爱情”,也无所谓。不过,我们的秩序文化里,比如官场中接见时的名次序列,认为排在前面的一定高贵,或者比较重要,就好像判死刑之后,最先拉出去枪毙的总应该是首犯吧。鲁迅先生有过一个讲演,题目是《魏晋风度与药及酒的关系》,很少有人认为其中三者的关系是平等的,魏晋风度总是比较重要的吧。因此,把“爱情”放在前面,无非是容易被注意,查一下页数,翻到了,看下去,虽然看完了的感想可能是“煞风景”。

那么本文写作「权利与偏好及权力」,「权力与偏好及权利」或者6种排列中的任意一种,「也无所谓」。不过本文的写作灵感抽象后的顺序即为偏好→权利→权力,题目由此而来。

昨天和我爸在超市买了很多东西,顺便一提,蜀大侠的番茄锅底是真的很淡。其中五花肉花费69¥,由我爸通过微信完成支付。毫无疑问,这块五花肉的所有权隶属于我爸,这是前提。

今天,我爸做了他概念中的「回锅肉」,制作过程在此不表,制作的结果也与以往差别不大,即是连炒锅上桌,很多油,整体趋于黑色化,猪皮很硬,较大量白糖和豆瓣、豆豉带来的甜咸味,我的食欲也与以往差别不大。不过似乎我和我爸也对这种场景都已形成了下意识反应,他比我更先采用了「玷污」一词,「难道我又玷污了这块肉?」但我却与以往差别较大,我真的有「权利」表达我爸「浪费」了这块肉吗?很显然,我没有,这是「所有权」上的没有。

「偏好」是实际潜藏在人们内心的一种情感和倾向,它是非直观的,引起偏好的感性因素多于理性因素。偏好有明显的个体差异,也呈现出群体特征。在微观经济学价值理论中,偏好是价值上相对主观的一个概念,指消费者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可供选择的商品组合进行的排列。

「引起偏好的感性因素多于理性因素,偏好有明显的个体差异,也呈现出群体特征」。我爸有对他所制作的回锅肉的「偏好」,我也有对他所制作的回锅肉的「偏好」,显而易见,我们的「偏好」并不相同,就算是我妈和我的「偏好」基本一致,但是「这世上没有人和我爸同一阵营」是永假的,所以我也没有「偏好」上的「权利」去指责,我所能做的只能是不认同。简而言之,我爸享有这块肉的「所有权」,以及狭义的「使用权」和「支配权」以及「无可置疑权」。

那么假设我爸不认可我的「偏好」,甚至直接无视和践踏我的「偏好」,强制将食物置于我的胃中,那么即是形成了一种「宰制(domination)与被宰制关系」,在反对情况下仍能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(米尔斯)。即为权力。权力具有强制性,很显然,人类社会始终会存在权力滥用的事实。

对此,我与我爸及我们都无能无力。